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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首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计划实施治理政策出台

文章来源: 南京市计划和自然资源局 宣布日期:2024-11-05 阅读次数:269

  近日,南京市局高淳分局提请高淳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高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计划实施治理步伐(试行)》,作为全省层面第一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建设项目的计划治理文件,治理步伐旨在深化试点期间,探索完善全区领土空间计划约束和用途管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农村地区项目建设和计划实施,提升审批治理的完整性和标准化水平。


  治理步伐主要包括五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治理步伐》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规模、审批依据、治理部分等 ;二是明确了详细计划体例和领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包括详细计划的体例报批和修改标准,以及领土空间用途管制具体要求等 ;三是明确了建设用地的计划治理要求,包括计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计划条件、临时用地计划许可、集体土地二级市场等 ;四是明确了建设工程的计划治理要求,包括计划设计计划审查、建设工程计划许可、临时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计划验线、计划核实、衡宇权属证件核发等 ;五是明确了集体土地建设运动的简化手续、参照治理、监督检查、文件解释和试行期限等。


  下一步,高淳分局将继续指导各镇街厘清属地规模内存量集体建设经营性建设用职位置、数量、使用情况,提出空置、低效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再利用计划,进一步叫醒农村地区甜睡的土地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生长,为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革新孝敬高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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