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治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革新要求 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挂号事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七大方面要求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挂号事情。
《通知》要求,一是落实原林权证稳定不换要求。要坚持依法宣布的原林权证继续有效,权利稳定换,不得强制要求换证。以原林权证申请治理典质挂号的,除保存权利交叉重叠等问题或法定不得典质的情形外,应当治理,自然资源部分和典质权人不得强制要求先换证再治理典质挂号,但典质双方相同一致申请换证的除外;林权典质存续期间,典质双方相同一致申请换证的,无需解除原典质挂号。
二是规范林权挂号受理和审核。以原林权证治理林权挂号时,除法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外,不得以原林权挂号精度不高等原因不予受理。受理后,要按程序宣布不动产权证书,不得接纳在原林权证上简单标注,加盖不动产挂号专用章的方法治理挂号。
三是稳定林地承包经营权挂号。林草部分要增强林地承包条约治理,关于林地承包条约权属清晰、面积准确的,自然资源部分凭据条约治理承包经营权挂号。关于家庭承包的林地流转经营权的,农户仍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随意收回或注销承包户的林权证。
四是完善林地经营权挂号。对流转取得的林地经营权,由承包方和受让方配合申请;对其他方法承包的,由承包方申请;对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由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挂号。各地要在不动产挂号信息治理基础平台中增加“林地经营权”权利类型等字段,可单独设置经营权图层。
五是立异开展林权地籍视察。集体林权首次挂号和原林权挂号结果不完善确需开展地籍视察的,自然资源和林草部分要凭据政府明确的分工,联合开展地籍视察,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视察用度。要发挥村组作用,以内业为主、外业为辅开展视察指界。
六是优化林权挂号治理流程。挂号申请受理后,涉及条约信息核验等事项的,由林草部分派合并联治理。支持将挂号窗口向乡镇、村组、银行等金融机构延伸,积极推进“林权挂号+金融”等效劳。